合江县民政局地名公告(2023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符阳街道和白米镇城市新建道路已经合江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在机关行文、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宣传、图书出版及广告审批等环节使用地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以此为准,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擅自命名(更名)地名和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标准名称的,一律视为非法地名,将依法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地名公告一览表
2.地名位置示意图
合江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