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二期)
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6个食品大类502批次样品,检出4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以及其他生物超标等问题。
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合江县张小兰餐饮店销售的“沃柑”和合江县优鲜果品水果店销售的“西瓜”2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各1批次水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张廷英销售的“老挝香蕉”,腈苯唑、噻虫胺和噻虫嗪3项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何文琴销售的“茄子”、合江金江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小米辣”、合江县万氏蔬菜配送点销售的“辣椒”、合江县荔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红椒”和泸州川商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二荆条”等5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各1批次产品,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金中海、陈小青和合江县远利超市等3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各1批次“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两项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金中海销售的“芒果”,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和噻虫胺三项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陈小青销售的“辣椒”,毒死蜱环和噻虫胺两项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合江县万国兵副食店销售的“大香蕉”,腈苯唑和吡虫啉两项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付玉贤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张小洪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一)合江县甘幺妹酒水铺销售的“高度老白干”,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合江县何兆龙餐饮店销售的“酱肉花卷”、“豆沙花卷”,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合江县超平副食店销售的“八角”、“山奈”和,泸州市喜友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笋子”等2家食品经营单位3批次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合江县秦二娃干鲜经营部销售的“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合江县福贵副食店销售的“花椒(香辛料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
(一)合江县园兵副食店、合江县吴三副食店、合江县万氏蔬菜配送点、泸州市合江县冯建明副食店和合江县顾佳超市5家销售的“姜”,合江县税勇权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生姜”,泸州市喜友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笋子”,合江县邹明星副食经营部和合江县熊大姐副食经营部(家家乐实录团湾村加盟店)2家销售的“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共9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各1批次产品,铅(以Pb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合江县郑才容母婴店销售的“姜”、合江县杨群蔬菜店销售的“茄子”、合江县李涛副食店销售的“干香菇(干制食用菌)”和合江县东海生活超市销售的“鹿茸菇(干制食用菌)”4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各1批次产品,镉(以Cd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合江县黄远江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老姜”和合江县付超英副食店销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2家食品经营单位各销售的1批次产品,铅(以Pb计)和镉(以Cd计)两项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合江县苏强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生物超标
合江县马明国副食店销售的“白砂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食品安全消防提示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