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五期)

来源: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5:13:43 【字体:

近期,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抽取粮食加工品、糕点、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个食品大类168批次产品,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

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合江县惠玛特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茄子(食用农产品)”,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件2)

(二)李永超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件2)

(三)合江县鲜生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豇豆(食用农产品)”和合江县董利平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二荆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件2)

二、重金属污染

合江县袁国星食品店和合江县鑫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各1批次“韭菜(食用农产品)”、合江县左邻右舍副食店和合江县徐小霞食品店销售的各1批次“小米辣”、合江县左邻右舍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茄子”,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件2)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时,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期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年第五期信息发布

            3.食品抽检合格-2024年第五期信息发布

            4.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4年第五期信息发布

             5.不合格项目解读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本期检验项目(3).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年第五期信息发布.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4年第五期信息发布.xlsx

附件4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4年第五期信息发布.xlsx

附件5不合格项目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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