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司法局合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江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合司发〔2022〕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推进平安合江、法治合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发〔2018〕2号),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司发〔2018〕174号),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司法局、泸州市民政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司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江县司法局 合江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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