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发改系统2021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1-04-22 10:58:32 【字体:

近日,合江县发改局印发了《合江县发改系统2021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各市(州)和省直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川委绩办〔2017〕2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8〕12 号)、《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江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的通知》(合府发〔2015〕105 号)以及《合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管理监管运行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合环委办〔2018〕1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强我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搭建一个构架。组建领导小组成员队伍,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全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各成员承担相应职责,通过整合资源,改革创新,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发改系统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对环境监管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强化工作职责。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严控“两高”行业的新增产能;加大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继续推进石化、水泥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扩大鼓励类清洁生产审核范围;负责协调污染防治项目立项,主动向上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实施;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落实工作要求。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抓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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