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2 09:24:34 【字体:

近日,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1〕19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1〕91号)、《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泸住建发〔2021〕1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增加目标任务。2021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目标任务189户,其中:农村低收入群体179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10户。我县根据实际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6户,其中:农村低收入群体179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27户。

明确政策对象。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存在C、D级安全隐患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

强化质量标准。一是面积人均不超过30㎡,1-2人户按2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不得超过150㎡,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不能因过度建设而返贫致贫。二是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三是改造后的房屋要满足抗震设防基本要求,达到240墙,有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保证改造后农房满足厨厕等基本功能需求。

提高补助标准。我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脱贫户C级1万元/户,D级3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低保边缘户C级1万元/户,D级2.6万元/户。与去年比较,所有对象的C级危房改造提高了0.05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低保边缘户D级提高了0.3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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