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合江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4 12:18:11 【字体:

一、制定背景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泸州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1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调整工作,形成《合江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内容

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各部门(单位)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行政权力事项之外,依申请办理的受益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依据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可以是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目录》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县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衔接,共确定公共服务事项主项183项,子项434项,涉及县发展改革局等25个部门,涵盖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办理层级为省、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五级。

三、有关要求

(一)《目录》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中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目录》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应按行业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备并提出调整依据。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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