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合江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本办法
因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合江县人民调解工作个案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合府办发〔2008〕40号)文件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且由于是试行文件,该文件已于印发之日起两年后失效。近年,市、县也将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列入法治政府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规范进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司法局参照原试行办法,结合10余年来的工作实际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起草本实施办法。
二、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个案补贴按照“一案一卷”、“一案一补”、“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实行定额包干补贴,用于补贴人民调解员因调解案件产生的交通、通讯、误餐费用等费用。
三、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个案补贴的对象为直接参与具体人民调解案件的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直接指导或参与具体案件调解工作的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也可列入个案补贴对象。但是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兼任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指导或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得领取个案补贴。
四、补贴的范围如何界定
县级个案补贴的范围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镇(街道)级个案补贴的范围为其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
五、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本办法第三章中明确了县级个案补贴的条件和标准,各镇(街道)另行制定个案补贴办法明确各镇(街道)个案补贴的条件和标准。县级个案补贴分为较大纠纷案件、重大纠纷案件和特别重大纠纷案件三类,较大纠纷案件每件补贴200元,重大纠纷案件每件补贴500元,特别重大纠纷每件补贴1000元。
六、补贴的评审和发放
个案补贴案件经县司法局个案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享受个案补贴的人员及享受的金额,制作个案补贴发放台账报送县司法局。县司法局组织将个案补贴直接发放至各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