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动县域民营经济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细化裁量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助企政策落地见效。规范行政裁量权,最大限度减轻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
一、制定依据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办法〔2022〕71号)《中共合江县委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江县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合委发〔2023〕3号)制定。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市委“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及县委“1146”发展战略,着力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县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二是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细化裁量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助企政策落地见效。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具体实施目录。
(二)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充分运用“不予处罚清单、免于处罚清单、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和从重处罚清单”进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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