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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22 14:29:25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王小琳联系(地址:合江县建设路中段83号;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5225176)。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1、机构设立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局长李再福任组长,副局长胡得连、纪检组长宋中莲任副组长,局各科室(站)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副局长胡得连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由王小琳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纳入计划、经费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其工作经费纳入局年初财政预算,同时结合我局的《四项制度》,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度建设情况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分股室责任表。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类规范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分股室责任表,将各股室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由专人及时收集发布到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

  2、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我局制定了人口计生工作信息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共制定了九项制度,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诉讼制度、保障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由副局长胡得连任保密审查负责人,保密审查机构设在局办公室,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请副局长胡得连复审,凡涉密的所有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公开后才能公开,否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比2011年多10条,增长6%,其中概况类14条,占8%;计划总结类35条,占23%;法规公文类6条,占3%;工作动态类85条,占53%;人事类5条,占4%;财政类0条,占0%;其它类15条,占 9%。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0条。

  (二)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家庭与生活报》、泸州12356阳光政务网、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网、《合江通讯》、合江人口网、合江党政网等形式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37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出现要求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信息,2012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今年开始,我局将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培训力度,并落实责任和任务,每月至少主动公开信息10条以上,确保2013年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有待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再次明确局办公室和其它各科室(站)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动态、业务及服务要全面及时公开,重大信息要当日上报,信息反映的情况要准确无误,确保信息报送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单一化。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方式,提高公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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