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合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江县合江镇少岷路252号党政大楼五楼信息公开办;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52698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政府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一是要求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高度上来认识、把握、推进。二是要围绕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各项常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扩展公开内容,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健全解读回应机制,确保政策文件同步解读,同时,充分运用形式多样的途径开展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解读效果。四是要继续推行“民生热线”“互动访谈”等网上政民互动,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制度和机制,实现群众了解掌握“多渠道、少距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218条(,其中包括代县政府公开内容,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841条,占比4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757条、占比19.5%,其中开设政务微信2个、公开信2415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1342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620余条,占比34.5%。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86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0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32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500余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15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115余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10余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90余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08余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3余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0余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30余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500余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8余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3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编发《政务信息》21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接受的依申请公开均为向县政府公开,未收到向县府办申请公开事项,
(四)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无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0〕44号)要求,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已于9月份完成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办传统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作为县政府公开平台,未开设新的政务新媒体。
(七)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保密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在全县通报检查结果,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5.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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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工作推进被动、实效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易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 2021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全县上下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参与其中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纽带作用。二是持续加强解读回应。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对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调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e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