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17:37:16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265号;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52116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0条,包含了每日空气质量、每月质量公告以及每月饮用水水质情况报告、每月信访处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与验收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00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0条,占比100%;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0条、占比0%,其中开设政务微信0个、公开信息0条,开设政务微博0个、公开信息0条,开设其他平台0个、公开信息0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0条,占比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6项,公开办理结果16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26条,历年累计归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26条;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州市),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0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0条;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非涉密建设用地批文0件和0件、征地告知书0份和0份、“一书四(三)方案”0份和0份、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0份和0份。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平台一个,积极配合市局每日提供信息素材。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意识弱,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改进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准确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制度,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泄密事件的能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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