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9 10:00:18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合江县政府网站(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合江县产城大道二段1018号;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52699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及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畅通社会各界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园区管委会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公开包含疫情信息和新冠感染防控措施、污染防治信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全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4件、政协提案和答复4件、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8件次 ,问政四川1件次,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1件次,麻辣社区1件次,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2022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划定公开范围界限,理顺公开与保密关系,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渠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无其他如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园区政务信息公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制度,确保信息完善准确。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质量及真实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严格发布政府信息。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升信息质量;我委在县政府网站、单位办事窗口开设了投诉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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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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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三是政务信息政策解读不够。

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园区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如: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技改创新、园区动态等内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公示政策文件的同时,将政策编制说明一并附上。全面解读规范性文件,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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