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0:15:32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符阳路265号;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65775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设置专人专岗,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75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375条,占比100%。从公开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饮用水水质情况报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2022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明确公开属性,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加强已发布政府信息的管理,并定期进行梳理和优化调整,及时标注废止、失效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栏目内容;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外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签和保密审查后,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统一发布,确保不同平台发布信息相互统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坚持“谁拟稿、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安全、真实、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与各股室效能建设相结合,畅通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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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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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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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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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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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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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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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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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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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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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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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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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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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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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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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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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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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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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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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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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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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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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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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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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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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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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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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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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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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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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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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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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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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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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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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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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一发了之情形,未考虑到受众群体的接受能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情形;三是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立政策文件解读人机制,在公开政策文件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同步公开解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确保受众群体咨询政策问题时找得到人;二是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三是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加强各股室间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工作动态类内容当日发布,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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