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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2-22 14:54:1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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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袁桂花、吴玉洁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合劳人仲案〔2026〕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组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2月6日9时00分在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大厅11楼1116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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