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2017年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申报公告
各培训机构:
根据泸市人社办[2017]121号和合人社发[2017]4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2016年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我县开展2017年劳务品牌培训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规模及培训对象
按照今年下达我县2017年劳务品牌培训任务,培训农民工450名,其中初级劳务品牌培训300名,中级劳务品牌培训150名。劳务品牌培训对象必须是劳动年龄以内,符合确定初级工或晋升中级工条件的川籍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培率不低于1%。
二、培训机构选择
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由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与联合认定的办法,择优认定具备相应职业(工种)初级、中级技能培训资质(具备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能力,经县人社局同意备案)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申报
具备中级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自愿承担初(中)级劳务品牌培训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企业(以下称各培训机构),围绕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考核数据库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我县重大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制定完善的专业培训方案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材料如下:
1.填写《合江县2017年初(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申请表》。
2.资信证明材料:
(1)办学资质情况:法人资格证明、办学许可证等情况;
(2)师资情况:符合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师资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设施设备情况:提供设施设备清单;教学场地情况:提供场地使用权证明;
(3)食宿条件方面的情况;
(4)教学管理、业绩、信誉方面的情况。
3.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求特别说明:招生办法及生源保证措施,培训质量保证措施等。
申请单位提供的情况要详实可靠,如发现提供的情况中任何一项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不予受理其申请材料。上述资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时间要求
各培训机构务于5月31日前向县人社局提交申请。
联系电话:5261363 5265295
合江县人社局
2017年5月24日
承担合江县2017年初(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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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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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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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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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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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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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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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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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能力 |
职业(工种) |
计划培训人数并获中级工证书人数 |
申请补贴 (每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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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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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备案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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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装订。此表仅作为认定机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