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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关于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10 09: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合江县纪委  合江县监察局

关于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对我县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予以通报。

县农业局农村能源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站长李为民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问题。李为民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量和虚假采购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私分,并收受项目承包人贿赂,被县人民法院认定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原主任张荣清私分国有资产问题。张荣清伙同他人将采购玻璃钢拱盖返还款私分,被判处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于刑事处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车辋镇金龙村违规套取财政资金问题。金龙村在实施林业项目中以虚报劳务工资套取补助资金。村支部书记李元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文书周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主任牟世清因犯罪另案处理。

实录镇慈竹林村村委会副主任、村党总支委员鄢正连渎职问题。鄢正连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非正常渠道替村民非婚生育子女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受到撤销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福宝镇打撮坝村支部书记何朝泽大办生日宴问题。何朝泽置镇纪委两次提醒谈话于不顾,大办其妻生日宴并收取礼金,受到撤销村支部书记职务处分,并清退违规收取的礼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惩治腐败无盲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党性原则,强化群众观念,在遵守党纪国法上作出示范,当好表率。

 

中共合江县纪委  合江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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