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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合江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08:30:3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等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于2021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分别对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上调5%、10%,累计上浮幅度达到18.5%,由1.53元/立方米调增为1.81305元/立方米,调增额度为0.28305元/立方米。根据《合江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合价综〔2010〕24号)、《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发改价格〔2021〕144号),《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参照《泸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我局起草了《合江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0830—5269841电子邮件:397207762@qq.com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合江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价格调整范围

合江县范围内城镇燃气企业销售的居民用气价格。  

二、价格调整幅度

根据联动公式: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前天然气销售价格+天然气含税累计购进价格调整额/(1-输差),输差按《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原则上不高于4%。即:2.18+1.53×(5%+10%)/(1-4%)。经测算,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2.42元/立方米,调增金额为0.24元/立方米。

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对合江县居民用气价格分两步调整到位。第一步,2025年上调0.1元/立方米;第二步,待价格执行一年以后,再上调0.12元/立方米。根据已建立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户用气价格分为一、二、三阶梯及合表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四个类型,按各类型之间的比价关系1:1.2:1.5:1.1进行计算。

(一)第一步拟调整为: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2.28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480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气量≤660立方米):2.74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660立方米):3.42元/立方米;

合表用户价格:2.51元/立方米。

(二)第二步拟调整为: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2.4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480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气量≤660立方米):2.8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660立方米):3.6元/立方米;

合表用户价格:2.64元/立方米。

三、困难群体补贴

(一)第一步拟调整为:

困难群众补贴:困难居民生活用气按实际用气量补贴,每户每月补贴不超过30立方米,补贴标准为0.9元/立方米。

(二)第二步拟调整为:

困难群众补贴:困难居民生活用气按实际用气量补贴,每户每月补贴不超过30立方米,补贴标准为1.0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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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公开征求 合江县 居民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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