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X1740041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张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湿地公园、郊区外围增设健身器材的第X1740041号建议已交由我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符阳街道办事处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加大镇(街道)体育设施,尤其是村(社区)级体育设施的投入力度,有效地改善我县体育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满足群众就近锻炼的健身需要。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位于城西高速路出口旁的荔城音乐荟文体公园、江北新城的江北田园公园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里面含有骑行道、游步道、运动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项目设施。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乡镇级体育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全县已完成大桥等13个镇的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口袋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的建设,今年还将实施符阳街道荔城社区全民健身中心、临港街道凉坪村口袋体育公园的建设。三是实施村级体育设施更新配送工程加强村级体育设施的升级更新。每年都根据各镇街申请体育设施的情况和体育场地实际情况为有关镇街配送健身路径、篮球架、乒乓球台等体育健身器材,今年,我们将为10—20个需要更新的村社配送体育设施。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镇街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体育健身器材和体育设施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健身服务。关于在湿地公园、郊区外围增设健身器材,我局已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符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布点建设问题。
张华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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