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X175092号建议的答复
泸合环函〔2026〕27号
罗太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秸秆禁烧管控与综合利用的第X175092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1.优化管控模式,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条件科学管控,在不影响空气质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引导农户合理处置秸秆。
2.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大政策扶持和技术推广力度,拓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利用途径,完善收储体系,从源头减少露天焚烧需求。
二、我县的大气形势
2025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采样365天,其中优良331天、轻度污染27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天数率90.7%,同比增加0.3%。PM2.5日平均浓度29.4μg/m3,同比上升6.1%。PM10平均浓度45.7μg/m3,同比上升2.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5,在全省193个区县中排名第100名,位居全市第3。优良天数率未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由PM2.5引起的污染天占全年污染天数的比例较大,而PM2.5的直接来源中,一部分就是生物质(秸秆、木柴)的燃烧以及垃圾焚烧。
综上所述,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市县均对秸秆焚烧工作提出较高的要求。按照《泸州市2026年小春作物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泸环委办〔2026〕33号)要求,坚决守住不因秸秆(荒草)焚烧出现小时重度污染和污染天的底线。
三、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既打好蓝天保卫战,又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主要开展工作如下。一是科学划分区域,分类管控焚烧行为。划定的禁烧区域内严禁任何焚烧行为,针对限烧区域的秸秆、杂草,不能随意焚烧,要结合空气指标、天气、空气流通等情况,按照统一规划有组织开展计划性烧除。二是严守焚烧操作规范,落实“五烧五不烧”要求。允许计划性焚烧需满足五个条件:错开地块焚烧,防止大面积连片起火;安排人员现场盯守,全程把控火情;选在白天焚烧,方便烟尘散开;做好安全防护,避免火灾等意外;由工作人员统一点火,全程管控。同时划定五类严禁焚烧场景,天气不利于排烟、空气质量较差、重大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启动强化管控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一律不允许焚烧。三是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2026年我县加大秸秆回收利用宣传培训,准备印制1万份科普明白卡下发到群众手中,各镇村借助坝坝会、技术课堂,推广秸秆喂牲畜、制作有机肥、培育菌菇、清洁能源、工业原料五类利用技术。项目建设上,投入100多万元改造符阳街道魏家祠村秸秆处理配套设备,提升该村秸秆年处理量至1万吨。另外整合100万元种养循环项目资金,在秸秆产出大的乡镇,利用秸秆搭配畜禽粪便堆肥,全年可处理原料800吨。依靠产业化回收加工,减少农户就地焚烧秸秆的情况。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逐步缓解秸秆焚烧给大气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和上级沟通汇报,并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满足气候条件和安全的情况下,适时组织开展有序烧除工作。
罗太国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