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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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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现有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7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各类专项规划和实施;主管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

(三)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起草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旧城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拟订、编制计划、目标管理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物业行业、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房产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白蚁防治的管理;指导全县乡镇和村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

(六)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对外工程承包及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和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管理;负责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参与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认证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鉴定和事故的调查认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的研究,行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变更审查;负责组织(参与)行业重大项目的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参与)编制审定各项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参与行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的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十)负责建筑产业的调查研究、分析,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制定住建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筑产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开展住建方面的行业交流和合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体划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职责整体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县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四)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和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协同做好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历史建筑异地保护、拆除的报批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负责开展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历史建筑等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做好历史建筑异地保护和拆除的报批工作。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城乡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城镇消防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管理工作。

2.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协调处理因配套设施未完善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违规装修、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绿地、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负责督促电力、通讯等专业经营单位相关设施设备及管线进行维修、更新、养护和管理,协调处理因电力、通讯引起的矛盾纠纷。县公安局负责监管监控安防,管理犬只饲养,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毁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县应急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预防,负责组织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依法登记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县民政局协助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进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调查业主满意度;指导实施和监督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代管相关档案资料、印章及财物。

3.在消防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应急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预防,负责组织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组织协调、对外联络、行政后勤;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党建、保密、群团、计生、公务接待、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目标绩效、政务信息、舆情监控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有关股室做好重要信访事项化解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转办、督办。

(二)勘察设计股。

综合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编制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和技术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管理;负责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认证初审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鉴定和事故的调查认定。

(三)建设股(安监股)。

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建设管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经县政府同意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代理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变更审查;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建筑产业的调查研究、分析,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指导建筑业对外工程承包及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和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住房保障股。

负责拟订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保障性住房准入准出、保障途径以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旧城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拟订、编制计划、目标管理和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百镇建设”试点工作。

(五)总工办(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的研究,行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参与)行业重大项目的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参与)编制审定各项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负责事权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计财股。

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预决算;负责拟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七)消防审验股。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领导分工

刘君达: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白中心: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内部纪检工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扫黑除恶、人事、政务事务、目标管理、保密、宣传、双拥、群团、普法、统战、民宗、综治、信访、维稳、行政效能、督查督办、文明城市创建、老龄、财务、疫情防控、审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口包联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计财股。

邓 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行政审批、项目变更、散装水泥、绿色建筑建材推广运用、工改2.0、民工工资、政府投资工程代建管理项目等工作。分管局建设股(安监股)、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的政府投资工程服务股。

罗 利: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房产管理、房地产统计、房产交易和房屋数据相关工作。分管局住房保障股、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的房产交易管理服务股。

李凯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城市危旧房、项目谋划包装、项目计划和进度的综合调度。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的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股、城建重点项目服务股。

詹五羊:总工程师  负责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上争上挂、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景观建设、建筑物抗震、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综合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等工作。分管局总工办(政策法规股)、局勘察设计股。

王 飞: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副主任  主持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建筑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统计、劳输培训、资质审批、物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的建筑产业发展服务股、物业管理服务股。

陈 俊: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副主任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城建档案、建设工程造价、白蚁防治、扬尘治理、灾后重建等工作。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股。

陈 玉: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副主任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村落、中心镇等村镇建设工作。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中心的综合服务股、村镇建设服务股。

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等工作,一律按上述分工实行“一岗双责”。

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刘君达与白中心相互代理,邓健与罗利相互代理,李凯纳与詹五羊相互代理,王飞与陈俊相互代理,陈俊与陈玉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请示主要领导后确定代理领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17428

地  址:四川省合江县符阳街道建设路中段231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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