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
机关简介
合江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管理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挂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安办)。县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3名(不含兼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安全总监1名,县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1名;股级职数9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乡(镇)、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做好市属在合工矿商贸企业、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需求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管理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及驻合有关机构等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在接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动达到本级火灾响应最低等级的应急响应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林草火灾扑救,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火场应急保障,指导消防救援队伍靠前驻防,组织指导受火灾影响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防火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开展督促检查、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培训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档案、信访、保密机要、绩效管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审核把关、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培训等工作。承担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与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提请衔接驻地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科技推广应用。协助推进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考核、考试)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考试)工作。
(三)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论证和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劳资、内部审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统筹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项目资金使用。
(四)调查评估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和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监督管理综合性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六)水旱与地震地灾救援股。
拟订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安全生产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督促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九)安全生产基础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领导分工
黄强: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黄波: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负责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调查评估和政策法规、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调查评估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肖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负责防灾减灾规划、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应急物资管理、灾后重建、减灾社区建设等工作和县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基础股、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
刘意: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规划财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工作;牵头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规划财务股。
罗太中:局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赋予的职责;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刘宗有:县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负责森林防灭火、城乡消防等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火灾防治管理股。
冯平:总工程师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会群团、机关管理、信访维稳和创文创卫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宣传工作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协助黄波分管组织人事;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万春平:县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 主持县应急救援中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安办日常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后评估、乡村振兴和联村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县应急救援中心综合服务股、安全监控服务、规划财务服务股。
杨钢:县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 负责防汛抗旱、地震地灾救援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与救援专项工作指挥部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水旱与地震地灾救援股和县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服务股、指挥协调服务股、预案管理服务股、装备保障服务股。
龙启强:县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 负责应急体系、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和救援队伍建设和县应急委办公室日常等工作;负责值班值守和县应急救援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组织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和县应急救援中心宣传教育服务股、中心党建。
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黄强同志由黄波同志代理,黄波同志与肖波同志相互代理,刘意同志与冯平同志相互代理,刘宗有同志与万春平同志相互代理,杨钢同志与龙启强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党委书记确定代理领导。
以上分工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含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建设、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生态环境等工作,实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各领导按照分工涉及的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对应相关的县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69755
地 址:四川省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222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