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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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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合江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县卫生健康局现有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兼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股级职数9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五)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八)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使用政策。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九)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拟订中医药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拟订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健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三)统筹协调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产业、人口统计工作,进一步建立与国家统计制度相衔接并互为补充的地方卫生、人口统计调查体系。

(十五)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四川和健康泸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贯彻食品安全标准,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和组织疾病预防机构(含相关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相关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对违法广告依法处理。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牵头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综治、信访、爱国卫生、安全、文明城市巩固、表扬奖励、绩效管理、政务公开、节能管理、民生工程、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人事与科教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以及中医师承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干部培训,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口帮扶和援藏援彝工作。

(三)规划与财务股。

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负责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建设项目的争取、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内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全县大型医疗设备装备的配置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国有资产管理。

(四)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管股(政策法规股)。

拟订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拟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并组织分级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职业卫生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消毒产品、职业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血液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置。负责组织普法宣传等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重大传染病防治股)。

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评价和考核,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负责有关疫情监测。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负责传染病、流行病、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各级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各级卫生城镇创建、病媒生物防治、农村改厕等工作和全县爱国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和等级评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中医药妇幼健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相关纠纷处置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信息化建设股。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中医药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预防保健和健康扶贫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牵头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网络安全及技术支撑工作。

(七)医政医管股。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中医药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拟订医疗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和等级评审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系统内质量强县相关工作任务。承担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政策措施。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职责。

(八)中医股。

拟订中医药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拟定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和等级评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工作。监督实施中医药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全县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传统中医药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以及参与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县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完善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落实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中医药统计和信息调查与分析、监测与预警等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宣传、中医药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管理工作。做好突发舆情应对与处置。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文化建设。


领导分工

赵 明党委书记  主持局党委工作。

梁 局长  主持局行政工作。

袁意辉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汪 健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规财(项目)、疾病预防控制(含食品安全)、精神卫生、疫情防控、爱卫、健康城市建设、医改、双城经济圈建设(含医药健康)、经济(含企业培育、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健康服务业、未成年人保护、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等工作。分管规划与财务股(项目管理办公室)、疾控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与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农村卫生协会。协助分管统计。

王远群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宗教)、工会、群团、关心下一代、老干】、驻村帮扶、党风廉政建设、双拥、民生工程(含民心守护)、城乡基层治理、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汪华凤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含培训)、机构编制、医疗管理(含急诊急救)、院感防控、医疗救治、环保、医保、残疾人、征兵、高质量发展、医联体建设、献血、中医等。分管人事与科教股、医政股、中医股。协助分管医改。

杨 建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内部事务、档案、值班、目标管理(含基层医疗机构)、保密、人大、政协、医共体改革、东翼发展、基层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含网络安全)、统计、乡村振兴(含健康扶贫)、政务公开、农民工服务、应急、安全(含生物安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普法依法治理、信用体系、行政效能(含行政审批)、妇幼卫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卫生应急与综合监管股、基层卫生与信息化建设股。协助分管医改。

局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AB”岗代理制,具体为:赵明同志与梁暇同志相互代理、袁意辉同志与王远群同志相互代理、汪健同志、汪华凤同志、杨建同志相互代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63219

地  址:符阳街道建设路中段107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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