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机关简介
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简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合江县文物局牌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现有行政编制13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其中:局长1名(兼县文物局长),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股级职数7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和旅游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文艺活动的开展,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的实施。协调、指导县域内基本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
(九)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推动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十)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文博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二)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协调推动中华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十四)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六)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七)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加强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休闲农业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综合文稿、保密、督查、目标管理、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财务、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史志编撰、信访维稳、禁毒、爱卫、双拥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文化和公共服务股。
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完善文化、文物、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推广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指导全县文艺团体业务建设,推动本土文艺人才培养,管理艺术考级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承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对外交流、工作协调、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审核、立项、维修监管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博物安全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三)产业发展股。
承担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推广、保护和评价工作。推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产品和商品创新及开发建设。拟订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促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产业项目及基地开发建设,促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负责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行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旅游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质考核鉴定工作;制订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和智慧旅游相关工作。
(四)广电股。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等重大广电公益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服务的监管和发展,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推动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行业科技创新、科技攻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安全播出管理和技术保障,指导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五)市场管理股(安全生产股)。
负责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保和统计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市场的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实施。负责分析监测市场运行。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旅行社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项目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督促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品牌经营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落实相关规定。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领导分工
张 波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持文物局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胡忠银 党组成员、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财务、上争资金。分管园区建设、区域合作、招商引资,文旅产品创新、开发,旅游产品标准化创建指导(具体负责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园区和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创建)。负责文旅资源普查、保护和评价。分管财务股、产业发展股。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迎春 党组成员、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主持合江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负责A级旅游景区、国(省)旅游度假区、国(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发展、服务和提升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尧坝、金龙湖、永兴诚酱油文化博览园旅游重点项目协调推进。负责文物保护利用与博物馆事业发展。分管景区管理股、旅游景区管理所、博物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学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依法行政、扫黑除恶、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行业统计及主要经济指标工作,文旅市场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星级宾馆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级旅游名宿、特色业态等的评定和监管],牵头文化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河长制)、食品安全、执法等工作。分管市场管理股(安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树红 党组成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分管机关管理,人事编制、目标管理、党的建设、内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志愿服务、宗教、群团、综治信访维稳、保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史志、深化改革、爱卫(艾滋病预防)、双拥、禁毒、值班值守等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协助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分管文化工作,牵头民生工程、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振兴、旅游厕所、文旅能人等工作;分管文化和公共服务股、文化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永聪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行政审批、行业培训、广播电视(含网络视听节目)、研学旅行基地的评选和日常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牵头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和机关的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工作。分管广电股、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合江分公司。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凤鸣镇新洋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晓芳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文艺创作、文化旅游活动、美食工作、对外宣传、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开发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播出。指导、监管全县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负责拟定电视剧创作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视剧创作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分管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市场促进股,川剧团。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古华良 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文旅产业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张迎春主任抓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和A级景区管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博物馆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凤鸣镇茅山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维莉 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负责福宝玉兰山景区和龙卦山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提升创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图书文献资料保存,面向社会免费提供文献相关服务,推广全民阅读,全县基层图书业务培训,本地区地方文献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工作和传承,馆内古籍保护、整理、出版、研究利用等相关图书工作,分管图书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小波 博物馆馆长
主持博物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张波同志工作由胡忠银同志和张迎春同志代理;胡忠银同志分管的财务工作由张迎春同志代理,胡忠银同志分管的产业发展股工作与朱树红同志分管工作互相代理;张迎春同志的工作由古华良同志代理;文学渊同志分管的工作与冯永聪同志的广电工作互相代理;冯永聪同志分管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与古华良同志互相代理;冯永聪同志分管的行政审批由王小波同志代理;李晓芳同志分管的工作与任维莉同志互相代理;古华良同志分管的文旅产业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由胡忠银同志代理。原则上,AB岗领导自行协商代会、代陪同检查调研等代理事项,如AB岗领导均外出,则由办公室根据每日领导外出情况,提出在家领导名单,由主要领导指定参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18456
地 址:四川省合江县符阳街道广场路682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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