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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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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医保局现有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3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疗保障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执行。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撰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医疗保障管理股。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执行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体系。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贯彻落实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基金监督与信息股。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督促做好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负责建设全县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


领导分工

吴天志: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傅运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医疗保障管理、基金监督与信息、综合服务,负责乡村振兴、机关财务、政策法规、作风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会群团、爱国卫生、人事工资、固定资产、妇女儿童、目标考核、评优晋级等机关事务。分管医疗保障管理股、基金监督与信息股、综合服务股。协助管理基金财务工作。

温德维: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医保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稽核工作。分管城乡居民待遇审核股、城镇职工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股、稽核服务股。协助管理机关财务工作。

周文强:党组成员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宣传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领导除分管工作外,对分管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应急处置、行政效能、安全环保、信息宣传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吴天志同志的B岗为傅运兵同志。傅运兵同志与温德维同志互为AB岗。周文强同志B岗为傅运兵同志。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局办公室请示领导后确定代理领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858681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大楼10楼)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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