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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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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联系地方高等教育;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国(境)外教育和体育的援助、贷款以及教育和体育国际项目的合作和执行。

(五)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电化教育、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乡镇学校、局直属学校和单位班子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历教育和考试;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十)承担国家和省、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和实验课题,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工作。

(十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并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市级及以上综合运动会的参赛和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并监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对归口管理的社团进行监管。

(十四)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需求为中心,以人民美好生活为指引,统筹推进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服务便民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政务工作、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组织协调、对外联络、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和重要会议的承办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密、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政务信息、舆情监控、网络信息安全和新闻发布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制定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指导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

(三)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指导教育改革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负责教材征订、审定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学生会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初中毕业升学文化、体育和实验考试工作的实施;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拟订全县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改革和发展;协助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课程计划的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学校德育、艺术、卫生、国防、科技、信息技术、法治、禁毒、健康、环保教育和实验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好劳动实践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和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县级、校级艺术活动的开展;组织协调全县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交办的教育研究项目和课题,指导县内教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广。推动政务、校务公开,指导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人事师培股。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教师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县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负责乡镇学校、局直属学校和单位的校级干部的选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和教职工调配、交流等工作。

(五)计划基建财务股。负责编制全县教育和体育项目经费计划;负责本系统经费管理和教育基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装备管理工作;配合局办公室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工作;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危房的检查、鉴定、排除和改建工作;指导学校环保、绿化美化、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后勤与产业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监督和检查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有关审计事项。

(六)安全和社会管理股。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管、督促、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法治、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和警校共育及社会创新管理工作。

(七)体育股。拟订县域全民健身、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业余体育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按省、市要求组织体育竞赛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活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交办的体育研究项目和课题,指导县内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广。负责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政府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发布县级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招生工作股(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宣传、报名、体检、政审、志愿填报和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考试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调查处理全县招生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领导分工

唐 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竞赛、体育产业等工作。分管体育股、招生工作股,联系城关中学、大桥中学、合江职高、先市中学和大桥镇、先市镇、尧坝镇所属学校。

廖宗泽: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职称评审、继续教育、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退休教师协会等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分管党建办、人事股、秘书股,联系合江中学、合江天立学校、九支中学和九支镇、车辋镇、法王寺镇所属学校。

杜献文:县政府总督学  负责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教育、科技教育、教育科研、调查研究、综合改革、语言文字、控辍保学、教材教辅管理;负责督政、督学、督导评估、教育均衡、质量强县、教育评价等工作。分管教育股、督导室,联系县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文桥小学、望龙中学、白沙中学和白米镇、望龙镇、白沙镇、神臂城镇所属学校。

李 涓: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指导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冯 铃:副局长  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基建投资、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民生、教育经费管理、收费管理、教育重大项目建设、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统计、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学校燃气安全、学生资助和贷款管理、环保、河长、林长、田长工作,负责农民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计财股、教育体育服务中心,联系人民小学、泸高合江实验学校、榕山中学和临港街道、白鹿镇、榕山镇所属学校。

李秋梅: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统战(民宗)工作;机关党委、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文电会务、公务接待、新闻宣传、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舆情、保密、市长热线、网络问政、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值班值守、机关文书档案、机关后勤保障、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机关联村、包联社区、乡村振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财务、机关工会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办公室、计财股,联系马街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凤鸣中学和符阳街道、真龙镇、凤鸣镇、荔江镇所属学校。

聂 宏:副局长  负责应急管理、学校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综治(基层治理)、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学生欺凌、防邪、防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卫生健康、疾病防控、信访、维稳;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权力事项、政务一体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合法性审查、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学校德育、精神文明、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家校共育、双拥、关工委、妇儿工委、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分管安全和社会管理股、教育股,联系少岷职校、利城高中、三河学院、先滩中学、福宝中学和石龙镇、先滩镇、福宝镇、甘雨镇所属学校。

周小勇:二级主任科员  受局党组委托,协管招生工作股,主抓国家教育考试、教育系统工会工作。

局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AB” 岗代理制,具体为:唐焰由廖宗泽代理,廖宗泽与李秋梅相互代理,杜献文与聂宏相互代理,李涓由廖宗泽代理,冯铃与聂宏相互代理。互为AB岗的领导均外出不在本地,则由主要领导指定代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69898

传  真:0830-5269700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党政大楼八楼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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