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合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67641
传 真:0830-5266161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497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起草财政政策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工作。参与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认定。参与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贾小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胡 敏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主持纪检组工作。
杜生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库股、农业农村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综合股、财务股、合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合江县票据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林宗南 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资产管理股及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股、企业产权服务股、企业考核评价服务股。
李 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预算股、科教与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债务股、合江县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
胡波涛 副局长
分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合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管农业农村股。
陈 全 国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银行业保险业服务股、资本市场服务股,代管局机关金融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王 戎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负责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代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合江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局机关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局机关联镇联村工作。
朱乾炳 国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派会计业务服务一股、委派会计业务服务二股、资本合作服务股,代管局机关财会法规股。
郑真贵 二级主任科员
协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委派会计管理相关工作。
杨向前 二级主任科员
协管财会法规、财政监督与绩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局领导协调工作制度(AB岗):贾小伟同志与杜生元同志互为AB岗,林宗南同志与陈全同志互为AB岗,李艳同志与胡波涛同志互为AB岗,王戎同志由杜生元同志代理,朱乾炳同志由林宗南同志代理。AB岗领导同时外出,由办公室主任向局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