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镇
基本信息:
凤鸣镇政府内设职能机构9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镇政府现有行政编制人员38名,实有32名;事业编制人员17名,实有17名;派驻人员21名。
联系电话:0830-5544684
办公地址:泸州市合江县凤鸣镇金凤街5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4684)
设主任1名。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和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国家安全、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驻村帮扶、工会、妇联、团委、文联、关工委、科协等工作;牵头推进社会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5172)
设主任1名。负责工业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合作、科技、统计、建筑业发展、电力、通讯、交通运输等工作,牵头负责项目建设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4994)
设主任1名。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防返贫监测、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4662)
设主任1名。负责民兵、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民政、教育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社区建设指导等工作;负责残疾人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4149)
设主任1名。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司法、信访维稳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4995)
设主任1名。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545172)
设主任1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办所、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执法队(联系电话:0830-5544419)
设队长1名。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便民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刘 乡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联系人大工作。对全镇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社会稳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负总责。
龙 维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社会稳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李德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联系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老龄、残疾人、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人大及联系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黄 耀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政协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五个一”帮扶、国家安全、深化改革、招商引资、税收管理、发展改革、项目建设、统计等工作,牵头推进社会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建办、农业农村办,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社工部、县委目督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县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合作港澳事务局、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合江调查队。
张小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目标绩效管理、值班值守、保密、档案、工会、机关事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工作),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巡察办、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县机关事务办。
胡运莲 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基层治理、宣传、统战(民宗)、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群团(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建办(党建工作),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侨联、县关工委、县文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胡武泉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综治、防邪、调解、禁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消防、依法治理、财政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治办、财政办、司法所,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法院、县检查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曹 陈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主持武装部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气象、人民防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人武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政府人防办。
李莉翔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负责综合执法、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执法队,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燕春 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罗 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行政审批、交通运输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发办(交通运输),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联系县退役军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运输局。
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刘乡同志与龙维同志互相代理;李德平同志与黄耀同志互相代理;张小强同志与胡运莲同志互相代理;胡武泉同志与曹陈同志互相代理;陈南芳同志与陈燕春同志互相代理;罗安同志外出时,由曹陈同志代理其工作。若互相代理领导同时外出,由主要领导确定代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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