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江镇
基本信息:
荔江镇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派驻荔江镇设有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退役军人服务、水利管理、综合执法等。荔江镇现有行政编制人员61名,实有51名;事业编制人员24名,实有22名。办公地址:泸州市合江县荔江镇幸福路7号。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职能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152;6572174):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业务包括督查督办、目标考核、机关事务、档案、效能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团委、妇联、关工委、工商联、退休干部、工会,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181):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业务包括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和第三产业、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技、通讯、电力,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009):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业务包括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园区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重点项目、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镇建设管理、水利,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117):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业务包括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742):设主任1名。业务包括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司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消防,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181):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业务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交通建设、运输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地灾,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572278):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业务包括财政税收、镇村财务管理,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6370505):设队长(副科级)1名,副队长2名。业务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九)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72010):设主任(副科级)1名,副主任1名。业务包括便民服务、行政审批,及其他应纳入本办所的。
领导分工:
徐 波: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对全镇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李 泳: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对全镇行政效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蹇良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交通建设、交通运输、交通安全管理、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工作。
对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八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郭 庆: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工会、督查督办、目标考核、机关事务、档案、保密、效能建设、园区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作。联系政协、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对接县政协办公室、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基金会。
黄晓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代管工会、督查督办、目标考核、机关事务、档案、保密、效能建设工作。
对接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委目督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县决咨委、县机关事务办、县委巡察办、县档案馆、县总工会。
钟邦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主持武装部工作。分管民兵、国防教育、征兵、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消防工作。
对接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
龚碧宇: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分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团委、妇联、关工委、工商联、退休干部、“五个一”管理、文化旅游工作。
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编办、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文联、县关工委。
左 英: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重点项目、以工代赈、“双圈”建设、自然资源、林业、森林防火、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对接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周建波: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分管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司法、信访维稳工作,协助镇长分管财政工作。
对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税务局。
先春艳:人大副主席
协助人大主席蹇良伟联系人大工作,联系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工作。
对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水务局。
张朝兴:副镇长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民政、残疾人、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郭庆分管市场监管工作。
对接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合江生态环境局、县整治双违办以及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县级部门。
李 陈:副镇长
分管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工业经济和第三产业、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含农业统计)、科技、通信、能源、电力工作,协助镇长分管税收工作。
对接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合江调查队、县科协。
雷荣华: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广元苍溪县挂职)
胡 琴: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协助副镇长张朝兴分管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民政、残疾人、医疗保障工作。
对接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社保)、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以及其他有行政审批权或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级部门。
每位领导对自己所分管、联系的工作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负直接或联系领导责任。
荔江镇党政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徐波同志与李泳同志相互代理,蹇良伟同志与先春艳同志相互代理,郭庆同志与黄晓峰同志相互代理,钟邦柱同志与左英同志相互代理,周建波同志与龚碧宇同志相互代理,张朝兴同志与李陈同志相互代理,胡琴同志外出时由郭庆同志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由镇党建办主任向党委书记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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