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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有哪些?2025-10-23 09:30:21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泸住建函〔2024〕30号)第十七条、十八条
根据《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泸住建函〔2024〕30号)第十七条、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分为一般使用程序和紧急使用程序。一般程序维修资金:是维修资金使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满足业主表决条件,即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一般程序使用分为九个步骤:现场查勘、提出方案、业主表决、使用备案、组织施工、首款拨付、组织验收、尾款划转、质量保修 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根据《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泸住建函〔2024〕30号)规定,有以下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1.屋面、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3.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4.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防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5.共用排水设施塌陷、堵塞、破裂等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6.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水水泵(水箱)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的。7.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8.业主委员会核实有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急使用分为六个步骤:告知业主、报告相关部门、现场查勘确认、使用备案、资金拨付、维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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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谁来交?什么时候交?2025-10-23 09:24:55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新建物业已出售:由买受人办理网签备案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未出售:由建设单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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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有哪些?2025-10-22 21:36:46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6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的,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资料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是通过我市公布的备案电话进行备案。按参保归属地市、区县备案电话如下:
市本级0830-3104054 江阳区0830-3120582
龙马潭0830-2623573 纳溪区0830-4212112
泸县0830-8993785 合江县0830-5252256
古蔺县0830-7211930 叙永县0830-6227922
四川省内、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省本级、昆明市、大理市、丽江市、昭通市、楚雄州)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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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工医保缴费需要缴满多少年?2025-10-18 11:51:36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缴费需要缴满多少年?
按照《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泸市府规〔2022〕7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医保清算。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职工满 30 年、女职工满25年(其中,1996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且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办理医保清算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办理医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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