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季度合江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合江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1月4日对合江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该饮用水水源地属于地表水水源(河流型)。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地按常规监测点采样,在长江罗九溪断面(滨江路原木器厂取水口上游100米)设左中右3个采样点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2项(化学需氧量、总氮除外)、表2中5项、表3的特定项目中优33项,共计60项。其中基本项为水温、pH值、溶解氧(DO)、高锰酸盐指数(IM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TP)、铜(Cu)、锌(Zn)、氟化物(F-)、硒(Se)、砷(As)、汞(Hg)、镉(Cd)、六价铬(Cr6+)、铅(Pb)、氰化物(CN-)、挥发酚(Ar-OH)、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硫化物(S2-)、粪大肠菌群;补充项为硫酸盐(SO42-)、氯化物(Cl-)、硝酸盐氮(NO3--N)、铁(Fe)、锰(Mn);优选特定33项为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
二、评价方法及标准
评价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Ⅲ类水域水质、表2和表3标准执行。基本项目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河流型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8年1季度合江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表
序号 | 地级城市 | 县名称 | 水源地断面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本季度取水量(万吨) | 水量达标率(%) | 主要污染指标 | ||
上年同期 | 上季度 | 本季度 | |||||||
1 | 泸州 | 合江县 | 长江 罗九溪 | 河流 | 261.7302 | 100 | 100 | 100 | ∕ |
(1)2018年1季度合江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的所有项目全部达标。同比、环比情况:合江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同比、环比均无明显变化。
(2)单独评价指标:本季度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滨江路原木器厂取水口上游100米)水质监测断面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