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合江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1: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2-2民政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度

合江县民政局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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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 9月 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6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法律、规章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工作法律、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县级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承担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编制老年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老年大学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走进革命圣地,重温红色经典”主题教育,邀请讲师为全体党员作形势报告等多形式党建活动。

2.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21个镇(街),进一步简化程序,发放城乡低保金35269人、10345.84 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12947人、820.69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987人次、1381.91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128人次、240.053万元,发放城乡特困7906人、5762.115万元。

3.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办理婚姻登记6185对,收养登记4件,持续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加快县殡仪馆修建进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换证等工作。

4.养老服务更加完善

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2000人目标任务,发放高龄津贴85094人次、862万元,打造“物业+养老”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2家、符阳街道养老服务综合1家,对大桥镇敬老院、佛荫敬老院等6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新增日间照料中心4家。南滩敬老院、民生服务中心实行了公建民营改革。

5.安全生产工作

启动一级卫生安全事件响应,印发《2020年度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文件,开展检查12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53项,整改249项。组织开展“5.12”、“安全生产月”、“排险除患”等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完成全县入住老人50人以上的服务机构年底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接入市级平台,指导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6.完善儿童保障机制体系建设。

落实230名儿童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24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帮扶金,发放28名孤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23.75万元。推广应用民政部“金民工程”建设的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困境儿童2216名、农村留守儿童6222名、儿童督导员21名、儿童主任237名和留守妇女654名。全县注册志愿服务团体252个,注册志愿者137900人。开展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惠及43名高中、大学学生。合江县慈善会筹集“2020年重大疾病慈善”专项救助资金25万元,惠及45名糖尿病或白血病患者。

7.政权区划股成效显著

村建制由284个减少至196个,调减幅度为31%。村民小组调整优化,由3425个村民小组调整到2395个,减幅30.07%。社区调整优化改革,新增社区3个,减少社区1个,优化调整社区4个,全县社区由原41个增至43个。持续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基层治理,地名区划管理不断深入,对6个镇(街道)19条街道进行命名。

8.全力参与脱贫攻坚

组织17名干部职工对九支镇李咀村84户开展帮扶工作,送去节日慰问1.68万元,筹资5万元安装顶子场路灯39盏,协调县农业农村局投资15万元新建一座农村公共厕所,对接县委统战部投资100万元新建一座养猪场,联系心源社工落实20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基金,引导扶贫干部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2万多元,动员干部职工捐款0.36万元支持李咀村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帮扶工作,合江县民政局被评为泸州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合江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受到市级集体记功奖励。

 9.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满意率100%。

10.重点项目工作有序推进

有序推进合江县社会救助养护楼(民生服务中心)主体建设项目、合江县江北养老康复中心项目、合江县儿童福利院和符阳敬老院项目、合江县殡仪馆项目、合江县南滩敬老院建设项目。

    二、构设置

2020年末本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本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17983.99万元。2019年相比,收总计增加9622.93万元,增加115.0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民政惠一卡方面的资金,以前由乡镇发放20197月起由县级直发,新增两个民政设施建设项目。

202602031103348262.png2020年度支出总计13945.19万元。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5480.41万元,增64.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民政惠一卡方面的资金,在建民政设施项目加快工程进度支出相应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98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43.37万元,占70.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0.62万元,占29.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0%;其他收入0万元,0%

三、                      202602031103341649.png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602031103346031.png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394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4万元,占2.74%;项目支出13562.44万元,占97.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总计17983.99万元。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22.93万元,增加115.0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民政惠一卡方面的资金,以前由乡镇发放20197月起由县级直发,新增两个民政设施建设项目。

2020年财政拨款支总计13945.19万元。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80.41万元,增64.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民政惠一卡方面的资金,在建民政设施项目加快工程进度支出相应增加。

202602031103341661.png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51%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21.55万元,增长38.4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民政惠一卡方面的资金,在建民政设施项目加快工程进度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9204.30万元,占90.57%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15.61万元,占0.15%

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925.00万元,占9.10%

202602031103345928.png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支出17.24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62.15万元完成预算79.7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支出决算为9204.30万元,完成预算78.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实施缓慢

1)民政管理事务(20802款):支出决算为368.28万元,完成预100%

行政运行2080201项):支出决算为120.34万元,完成预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202项):支出决算为106.69万元,完成预100%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项):支出决算为3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项):支出决算为108.56万元,完成预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决算为158.33万元,完成预100%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支出决算为126.91万元,完成预100%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预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100%

3)社会福利20810款):支出决算为2198.87万元,完成预100%

儿童福利2081001项):支出决算为286.90万元,完成预100%

老年福利2081002项):支出决算为946.34万元,完成预100%

殡葬2081004项):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完成预100%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81005项):支出决算为940.45万元,完成预算67.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项):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100%

4)残疾人事业20811款):支出决算为1282.25万元,完成预100%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项):支出决算为1282.25万元,完成预100%

5临时救助20820款):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002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821款):支出决算为5145.83万元,完成预100%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1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100%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项):支出决算为5010.83万元,完成预100%

720825其他生活救助20825款):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100%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2502项):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100%

8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0.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个民政设施建设项目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预10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预100%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100%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 :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预100%

1扶贫(21305款):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预100%

社会发展(2130506项):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01):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预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9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列行节约

(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602031103346134.png2020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9万元,占9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3.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列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 执法执勤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入户调查、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9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57%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局来合开展社会不济工作调研,7人860元;市局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调研督查,5人640元;省厅民政工作调研,9人12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783.04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9万元,2019年增加4.64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协理员、地名普查档案、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12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1(我局另使用县机管事务办委托管理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救助、高龄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大类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综合97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大类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通过了解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决策参考。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困难群众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X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017.08万元,执行数为1701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政策措施有力,对象识别精准,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做好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02.6万元,执行数为22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县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政策的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助,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残疾对象因鳏寡孤独、农村留守等,未到残疾鉴定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提供二代残疾人证件,有少部分实质残疾人却因无法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而不能享受补贴。下一步改进措施:乡镇经办人和村社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无法办理残疾人的对象办好残疾证,并帮助其提供所需相关复印证件

3)高龄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82.96万元,执行数为98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县26229名高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发现的主要问题:80-89岁高龄津贴按半/次进行发放,导致发放过程中出现对象中途死亡销户情况造成发放失败笔数多,资金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同时增加了镇街重发的工作量。下一步改进措施:镇街及时核对死亡销户信息。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

预算单位

合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017.08

执行数:

17017.08

其中-财政拨款:

17017.08

其中-财政拨款:

17017.0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包含数字及文字描)

实际完成指标(包含数字及文字描)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 

3%-5%

3.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非户籍人口临时救助人次

适度提高

适度提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100%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人数

按照孤儿发放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

236名孤儿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临时救助水平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途径合法,做到专款专用

严格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实施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成按月通一卡方式发放到孤儿本人社保卡,切实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向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

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按时发放率

90%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5分钟 

5分钟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时间达标

15日前,通一卡方式发放

完成每15日前,通一卡方式,将基本生活费发放至每位孤儿社保卡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90%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提升情况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及时送返

及时送返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孤儿合法权益,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通过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权益得到维护

完成按月足额通一卡23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孤儿基本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2%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8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预算单位

合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02.6

执行数:

2202.6

其中-财政拨款:

2202.6

其中-财政拨款:

2202.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全县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政策的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助,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为全县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政策的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助,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每人每100

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每人每100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0//月;二50//

80//月;二5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符合政策的救助对象100%享受救助

符合政策的救助对象100%享受救助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80//月;二5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100//月。全年预1500万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80//月;二5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100//月。全年预1500万元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困难人员满意度

85%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高龄津贴

预算单位

合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82.96

执行数:

982.96

其中-财政拨款:

982.96

其中-财政拨款:

982.9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提高高龄老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充分发挥老年大学A级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政策保障,稳定师资队伍,优化课程设置,实现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用、老有所乐。

 

全年共保障26229名高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发放高龄津982.96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符合高龄津贴条件申领补贴对象覆盖面

全覆盖

全年共保障26229名高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发放高龄津982.96万元。

项目完成

指标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89200/·年,90-991320/·年,100岁及以6000/·年。

按标准补助

效益指标

 

高龄津贴及时发放率

及时足额发放

及时足额发放

效益指标

 

改善高龄老人物质生活条件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效益指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展示老年教育办学成果,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

成果显著

成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10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100%

满意度指标

 

学员满意度调查

90%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合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64

执行数:

317.3

其中-财政拨款:

964

其中-财政拨款:

317.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改造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

955

95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个嵌入式养老机构1+服务点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4

建成合江悠悦养护院、合江县百花亭长者照护中2个嵌入式养老机构,建成荔城华+服务站,建设临港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

建成临港街道凉坪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临港街道符阳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榕山镇梧桐山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榕山镇皇城坝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先滩镇定钟寺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9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

9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合江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开展了绩效评价,《困难群众救助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1)民政管理事务02款):

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主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福利10款):

2081001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4殡葬: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4)残疾人事业11款):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5)临时救助20款):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7)其他生活救助25款):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

2101101行政单位医: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类)

扶贫05款):

2130506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221类)

住房改革支出02款)

2210201住房公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其他支出229类)

**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款)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

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合江县民政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统一核算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年初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年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法律、规章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工作法律、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县级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承担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编制老年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老年大学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年末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包含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11人。全局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1798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43.37万元,占70.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0.62万元,占29.14%。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1394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4万元,占2.74%;项目支出13562.44万元,占97.2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准确填报财政基础信息,及时进行预算调整,按时报送各项预算报表;

2、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督促有关部门尽量在本年度内抓紧项目实施,有效减少资金的结转或结余;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加强资产管理,各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依规执行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

4、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5、对本年度结转的资金,积极向县财政局申请结转并提供有关资料,确保下年度结转项目实施时经费能及时到位。

(二)结果应用情况。

合江县民政局自评质量好、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合法、评价结果好,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及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20年整体绩效严格按照年初编制的目标有序开展,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及时运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执行结果与规划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整体目标实施好。通过对“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绩效评价,认为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制度逐步完善,申报及审批程序趋于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自评,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绩效自评得97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开展进度。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不能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在开展这些工作之前得申请追加预算、等待审批和调整预算资金,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度。 

(三)改进建议。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行为,项目资金的分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分配,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年度支出预算的完成。二是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每个关节,使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附件2

 

困难群众救助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个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以户为单位、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畴,通过补差确定保障资金,并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

(2)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对符合政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伤葬事宜,散居和集中供养的发放。

(3)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采用临时救助方式及时给予救助。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一是成立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的业务指导、宣传和督促。二是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三是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局采用项目股室对照《2020年度区县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自评的方式,对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预算批复县级配套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按照因素法分配。主要选取困难群众人数、财政困难程度、自身努力程度、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等相关因素,并赋予相应权重。因素选择和权重设置,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适当调整。

资金到位。

  2020年上级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1925万元,其中:中央11049万元、省级876万元。

资金使用。

2020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全年支出17017.0841万元,其中: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累计支出10345.8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77.15万元,农村低保9068.69万元);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全年累计发放6066.34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263.1345万元;分散供养4803.2042万元);

(3)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020年全县累计发放240.053万元;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年累计发放334.8511万元(其中:孤儿生活费276.7204万元;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费58.1307万元);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月及时处理账务,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政策保障。建立完善了社会救助长效机制,转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三个工作规程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镇(街道)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2、组织保障。一是建立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我县建立了以县府办、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拟定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适时向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二是将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相关救助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3、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内部程序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监督制约措施有力,管理服务规范有效。我县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全面实现“一卡通”发放,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确保各项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7017.084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2279万元,县级配套4738.0841万元。

4、能力建设。在全市率先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落地,落实主动发现机制。认真学习贯彻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8〕40号)》精神,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争取县政府每年预算50万元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用于低保入户核查及困难群众走访工作,对新增低保按不低于30%入户核查,对重点村全覆盖走访,累计入户核查500余次。

5、信息化建设。各镇(街道)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信息录入四川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更新,每个季度进行比对,城乡低保数据量与民政统计台账一致率达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标准制定。一是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月43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调整为每月810元,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调整为每月650元;二是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建立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并根据自理能力给予分档补助,即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0.2、0.3、0.4倍的护理补贴,分别为124元、186元、248元;三是根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2、对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个人申请和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救助机制,规范救助申请程序,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科学合理。截止2020年底全年新增低保4702人,退出低保3643人。二是开展了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对特困人员进行分类安置,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得到很好落实。

3、资金执行。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泸州市社会救助救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时、足额将各项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全面实现社会化、“一卡通”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财政会同纪检组,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对各镇(街道)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纠正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各镇(街道)按月实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政对象变动情况。二是认真做好救助信息公开,面对负面舆情积极引导,开设了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热线0830-5269843,保障投诉畅通和咨询解答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城乡低保按标施保。按照以户为单位、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导致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畴,通过补差确定保障资金,并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2020年7月起,城市低保保障线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低保保障线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2020年12底,全县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7233户35269人(其中:城市低保2248户,2593人;农村低保24985户,32676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0345.8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77.15万元,农村低保9068.69万元),较好地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2、特困人员应养尽养。截止2020年12底,我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7906人,全年累计发放6066.34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255人,累计发1263.1345万元;分散供养6651人,累计发放4803.2042万元)。自2020年7月1日起提高特困救助供养金,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81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650元/人/月,有力地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受到困难群众的一致好评。

3、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建立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主动发现受理,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采用临时救助方式及时给予救助。2020年全县累计发放临时生活困难对象2128人次,累计救助金额240.053万元。

4、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一是成立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县检察院、县民政局等30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的业务指导、宣传和督促。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二是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全县专兼职儿童督导员 、村(社区)儿童主任已经配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三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2020年1—12月,共发放孤儿2613人次,发放孤儿生活费276.7204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扶养儿童1383人次,发放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费58.1307万元,较好地保障了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2020年1—12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5人,共支出3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对象精准率。自2016年全县低保清零到精准识别“回头看”,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到城乡低保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我县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未发现“错保”、“漏保”、“骗保”等现象,对象精准率达99.5%以上。

2、救助时效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办理中严格按照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审批的程序,结合信息化比对复核,保证审核审批规范,资金发放按实足额、救助对象精准有效。

3、政策知晓率。为使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我县通过制定细化政策、解读政策,主动宣传救助政策,通过印发宣传资料、阳光政务、网络问政等耐心解答群众提问;组织基层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救助政策进一步进行解读,基层经办人员对政策知晓率达100%,政策把握较好。

4、社会满意度。我县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解释政策、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2020年全年低保信访、举报率较往年大幅度下降,社会满意度、群众评价普遍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2020年度区县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我县在工作开展中有五个加分项:

1、健全绩效评估机制

根据《中共合江县委办公室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合委办﹝2020﹞51号)文件要求,在全市率先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镇(街)目标绩效考核,并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估机制。

2、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在全市率先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落地,落实主动发现机制。认真学习贯彻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8〕40号)》精神,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争取县政府每年预算50万元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用于低保入户核查及困难群众走访工作,对新增低保按不低于30%入户核查,对重点村全覆盖走访,累计入户核查500余次。

3、代表四川省接受脱贫攻坚国检

2020年国家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社会保障扶贫专项作为重点迎检专项,在考核中未出现任何问题。

4、社会救助公开公示试点

率先在全市试点扶贫政策公开新模式,把兜底保障扶贫放到“阳光下”进行。习近平总书记讲,“一定要把村务公开和信息服务这件事办好”。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涉及资金量比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是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我们围绕“标准化的模板、群众化的语言、长效化的机制”,赋予社会保障扶贫政策公开公示新的模式,将政策放到”阳光“下,提升了贫困群众满意度。全县以此为基础,对126项公开事项进行清理、合并、删减,对59项公开事项梳理再造,形成“合江模板”,在全市推广。

5、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

在全市率先下放审核确认权限,推动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在试点基础上,于2020年6月、9月全面铺开。一是最大限度下放权限,低保、特困由镇街直接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管,实现审批和监督分离;二是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取消民主评议和审核阶段公示,办理时限压缩20个工作日(下放前从受理到审批需要30个工作日,下放后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三是最大限度简化材料,可通过信息核查取得的,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四是最大限度提升经办能力,将社会救助纳入目标考核,要求每500名救助对象配备1名经办人员。较好解决了长期以来审核程序复杂、办理时限过长、群众不够方便、经办能力不足等问题。

   总之,2020年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政策措施有力,对象识别精准,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做好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对照《2020年度区县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我县2020年困难救助绩效评价自评打分为105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相关建议。

 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202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补助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低保对象,保障其基本生活。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补助户籍在我县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护理费用。

(一)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合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县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合财预﹝2020﹞5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配套15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省级根据项目补助对象数量、定额补助标准,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省财政对扩权县按照40%的比例给予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财政对扩权县按照55%的比例给予补助。

2020年,上级应下达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004.1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2.76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451.38万元)。我县财政匹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9.1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9.31万元。

 2020年资金到位情况:省级下达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4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4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441万元)。我县财政共匹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77.9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9.69万元。

2.       资金使用。

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支出2202.6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支出1381.9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支出820.69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月及时处理账务,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合江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我县按照个人申请、乡镇民政及残联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的流程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审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对象是否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否为我县一、二级残疾人。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江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合府发﹝2016﹞45号),从2016年1月起,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合江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2016年每人每月60元,2017-2020年每人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9年为100元每人每月。

2、残疾人情况:2020年我县持有二代残疾人证34501人,城乡低保对象35269人,重度残疾人13924人,困难残疾人11922人。重度残疾人占全县残疾人40.35 %,困难残疾人占城乡低保对象33.8%,占我县残疾人34.55 %。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审核符合救助政策的对象,我局按月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形式发放给各受助对象,受助对象满意度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按照《合江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申请对象需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部分残疾对象因鳏寡孤独、农村留守等,未到残疾鉴定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提供二代残疾人证件,有少部分实质残疾人却因无法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而不能享受补贴。

2.部分对象因外出务工等,不清楚残疾人补贴相关政策,未及时提出申请,导致未能享受补贴。

3.重度残疾人对象中部分系财政供养人员或服刑人员等,但在各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规章制度中,未明确是否需要发放。

4.重度残疾人对象中部分对象失踪多年,无法联系,但在残联**系统、量服系统中,仍存在这部分对象信息,未能注销。这部分对象因失踪多年未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导致未能享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为此我局要求各镇及时整改,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公开、标准统一并及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两项补贴资金的正确和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的作用。

(二)相关建议。

为把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加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1.乡镇经办人和村社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无法办理残疾人的对象办好残疾证,并帮助其提供所需相关复印证件。

2、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乡镇及村社工作人员及时关注低保和残疾人动态信息,对符合条件享受的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和纳入。

3、及时对失踪多年的残疾人进行核实并注销残联**系统中的信息。

 

2020年高龄津贴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概况

高龄津贴项目主要涉及三类对象,一是100周岁及以上老人,500元/人·月;二是90-99周岁(含90周岁)老人,110元人·月;三是80-89周岁(含80周岁)老人,200元/人·年。

(二)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合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县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合财预﹝2020﹞5号),高龄津贴县级预算1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6〕31号)、《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民政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2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上级关于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部署,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成果。

(四)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高龄津贴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由县财政全额承担。90-99周岁(含90周岁)老人高龄津贴,由县乡镇财政按8:2比例进行分摊。80-89周岁(含80周岁)老人高龄津贴,由县乡镇财政按8:2比例进行分摊。

2020年,高龄津贴项目到位资金982.9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到位786.36万元,乡镇财政到位196.6万元。各级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切实保障了我县高龄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3.       资金使用。

2020年,全县共发放高龄津贴86851人次,982.96万元。其中:80-89周岁高龄津贴46340人次,493.68万元;发放90-99周岁高龄津贴39703人次,447.28万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808人次,42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泸州市高龄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高龄津贴实行专账管理,所需经费由县、乡镇财政列入预算,按计划使用资金,及时足额完成高龄津贴发放,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确保高龄津贴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准确,合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合江县高龄津贴管理发放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了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报批程序、资金安排、发放办法、部门职责。

高龄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90-99周岁(含90周岁)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80-89周岁(含80周岁)高龄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半年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涉及死亡、户ロ迁移等情況的按公安局户籍实际在册月份计发。

高龄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进行专户存储,资金的使用需由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申报后才能进行划拨,所有资金均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也未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保障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建立高龄津贴制度,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物质生活条件得到逐步提升。通过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均为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80-89岁高龄津贴按半年/次进行发放,导致发放过程中出现对象中途死亡销户情况,造成发放失败笔数多,资金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同时增加了镇街重发的工作量。

(二)相关建议。

镇街及时核对死亡销户信息。

 

养老服务业发展

202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       项目概况

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其他养老事业发展,与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类的资金进行统筹使用。

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含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下同);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其他机构养老服务等。

社区养老。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其他社区养老服务等。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他居家养老服务等。

其他养老。人才培养;“互联网+”养老;高龄津贴;其他符合规定的养老服务等。

(三)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等工作要求,申请建设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个,“物业+养老”服务站1个,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55张,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5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按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维修改造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55张;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成2个嵌入式养老机构,1个“物业+养老”服务点,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试点任务;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

2.社会效益指标: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所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90%,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90%。

(五)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以来,申报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嵌入式养老机构2个,“物业+养老”服务点1个,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955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申报项目内容与具体实施项目一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市级补助的资金、县级预算内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较好,有力地保障了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

2、       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适老化改造支出108.8万元,;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支出100万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项目支出40万元;“物业+养老”服务点项目支出30万元;城乡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支出38.5万元,均待项目验收或审计后按合同拨付余款。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我县出台了县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各项目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规范科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派请专人负责各个项目的采购及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需公开招投标的均经设计、预算、财评、代理、公示、挂网、招标等相关程序进行,不能达到采购金额的均公开公示,采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严把程序关,坚决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基本完成所有任务,暂未完成支出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待审计验收后即按相关程序拨付,预计春节以前可完成支付。质量标准较好,进度基本按照计划进行,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有力的保障了各养老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实施上述养老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带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完善了养老服务设施设备,促进了老年群体养老消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在社会效益方面,实施养老发展项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提升改造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场所,解决老有所养提供阵地支撑,在生态效益方面,实施养老项目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原则,既实现了生态效益,又完善养老设施,实现社会效益;在可持续效益方面,通过提升改造公办养老床位,完善了养老服务设施设备,为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为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支撑;通过实施养老发展项目,增强了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打下良好基础,得到了广大老年群体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在服务对象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通过抽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均为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需要对接其他相关部门协作完成,程序较为繁琐,导致个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2.养老服务设施后继运营服务可能面临市场问题带来的资金压力。

(二)相关建议。

相关部门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后继运营、管理、服务一系列问题,让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作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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